一、诉讼费是怎么收取的
1.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非财产案件: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二、原告胜诉怎么退诉讼费
民事诉讼宣判后,诉讼费用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原告预先交纳的,如果胜诉了,法院会退还诉讼费用,然后由败诉方承担。原告胜诉后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被告承担,原告预交的诉讼费人民法院应当退还。法律快车提醒您,胜诉方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后带好相关材料到法院财务部门办理退费手续。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何时截止或必须在什么期限内到法院办理退费手续,各地法院执行可能不一,详细的可电话咨询当地法院。为保护胜诉方权益,胜诉方应在判决生效后尽快到人民法院办理退费手续。
三、什么情况可以免交诉讼费
免交诉讼费的情形: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