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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方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7-27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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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方面有所有权人有权追回财产、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对无权处分进行追认等。无权处分行为和无权代理行为的差别在于性质不同、后果不同等。

  一、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方面

  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方面有:

  1.所有权人有权追回财产;

  2.受让人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并以实际取得财产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3.所有权人对无权处分进行追认的,该处分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无权处分行为是指当事人未取得处分权而与他人订立合同。买卖合同中,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无权处分行为和无权代理行为有什么差别

  无权处分行为和无权代理行为的差别是无权代理行为经被代理人追认才有效。如果不被追认的,则代理行为无效。而无权处分中,只要受让人是善意取得的,则处分行为有效,不需要所有权人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三、无权处分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无权处分的构成条件是:

  1.行为人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订立了合同;

  2.行为人订立合同之际没有处分权;

  3.行为人订立的合同的内容为转让或变更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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