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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用集体土地需要什么手续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6-09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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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征用集体土地需要办理的手续规定是需要向县级以上建设项目用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而后经过政府部门审批后作出公告,制定补偿方案,最后获得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一、关于征用集体土地需要什么手续的规定

  关于征用集体土地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2.市、县国土部门拟订征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逐级上报;

  3.征地审核与批复;

  4.被征地所在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5.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制订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6.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

  7.建设项目用地单位获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二、征用集体土地补偿款怎么分配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分配如下:

  1.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分配;

  2.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面向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分配;

  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应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分配。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用集体土地

  三、征用集体土地应遵守的原则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对集体土地征收应遵循的原则有: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大多数村民真正的集体意志;

  2.平等原则,充分保障每个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根据村民对集体所尽义务享有分配利益数量。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建住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向土地所在的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用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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