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交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有哪些类型
可以免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如下: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安置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二、二手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1.满五唯一免征
“满五”是指购房者拥有房屋的时间等于或超过5年。“唯一”是指业主以家庭为单位所有家庭成员名下在该省份内,登记在房产局系统里的有且只有这一套房子。家庭成员一般来说指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的子女。
2.继承房产免个税,继承房产出售满五唯一免征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继承所得的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继承房产出售按照原房产证为准计算是否满5年。
3.无偿赠与直系亲属免征
将房产无偿赠与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4.无偿赠与非直系亲属,满五唯一免征
将房产无偿赠与非直系亲属,视同买卖,个税正常缴纳(满五唯一免征)。
5.离婚析产所得房产免征
对离婚房产分割,如果一方放弃房屋归另一方所有,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不征个人所得税。
三、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区别如下:
1.免税收入是国家优惠政策,对于某些该交税的经营活动准予其不交税,有可能是鼓励此项经济活动;而不征税收入是本身不需要交税的活动;
2.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免税收入,本身已构成应税收入但予以免除,属于税收优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