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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流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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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0 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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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流程规定是在举证期限内,由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作证,证人出庭后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

  一、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流程规定

  1. 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2. 人民法院准许的,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3. 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4. 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二、民事诉讼中证人是否必须出庭作证?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2.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4.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三、民事诉讼证人证言采信规则

  1.证言的反证规则:在民事诉讼中,对方对证人证言提出确实的反证时,在提供证人证言的一方不能反驳的情况下,该证人证言的可靠性降低。

  2.多个证言的采信规则:对于同一证人的多分证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判断:

  (1)证人证言内容变化的原因是否合理;

  (2)与其他证据是相互印证还是相互矛盾;

  (3)如果多个证人证言在所有细节上没有任何差别、完全一致,往往具有虚假性。

  3.证言的综合判断规则:判断证言的真实性,需要对证人以及证言的多个方面进行审查。

  4.证言补强规则:单个证言一般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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