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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必须要公证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8-04 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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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遗产继承不是必须要公证的。遗产继承是继承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公证是为了防止纠纷的产生,没有法律规定公证是强制的。

  一、遗产继承必须要公证么

  遗产继承中不是必须要公证的,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遗产纠纷,如果与其他继承人对于继承的财产有明确的划分,可以不需要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民法典中继承公证后是否可以变更

  法律快车提醒您,民法典中继承公证后可以进行变更。但是有以下两种不同情况:

  1.如果遗产还没有分配,可以到公证处撤销公证。

  2.如果遗产已经分配,一般不能再撤销。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继承公证怎样收费

  公证费是公证服务证明民事协议、收养关系、事实和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的费用。

  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可以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收费波动范围内,确定本区域的详细收费标准,并报国家计委备案。

  一般的财产继承、捐赠、遗赠证明的费用标准如下:

  1.按照收益20万元以下的1.2%;

  2.超过20万元但50万元以下的,按1%收取公证费;

  3.超过50万元但500万元以下的,按0.8%收取;

  4.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0.5%;

  5.超过1000万元的为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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