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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补办收养手续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2-20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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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补办收养手续证的,收养当事人应当向原办理收养手续的民政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具有收养事实且真实性的证明材料。若收养当事人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的,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补领申请手续。

  一、如何补办收养手续证

  1.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如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因故不能到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收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补领申请手续。

  2.申请人还应该持有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查档证明。根据收养登记档案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收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父母子女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当事人收养状况的证明都可以作为当事人收养状况证明使用。

  3.要提供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两张2寸合影或者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而监护人在提出申请时,还要提交监护人1张2寸合影或者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监护人为单位的,还要提交单位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经办人1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在办理补领申请手续时,申请人还应该持有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查档证明。

  二、收养人办理收养手续需具备的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三、收养手续需要多久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七条规定,一般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审查并给出结果。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法律快车提醒,如果是收养找不到父母的弃婴或儿童,要公告60天后,公告的期限不计算在30天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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