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级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七级的伤残鉴定标准:
1.轻度智力障碍。
2.三肢瘫(肌力4级)。
3.单肢瘫(肌力3级)。
4.轻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5.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6.一侧面神经完全性麻痹。
7.中度尿崩症。
8.面部瘢痕形成30cm2以上,明显影响容貌。
9.面部轻度毁容。
10.唇缺损累计长度大于上唇或下唇长度。
11.外鼻部缺损2/3以上或严重畸形。
12.一眼球缺失,或一眼球萎缩具有手术摘除适应征。
13.双眼低视力1级。
14.双眼视野≤48%(或半径≤30°)。
15.双侧耳廓缺失或极重度畸形。
16.双耳损伤,一耳听力损失≥71dBHL,另一耳听力损失≥56dBHL。
17.舌体缺失1/2以上。
18.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Ⅲ度。
19.器质性失音。
20.局限性脓胸行部分胸廓成形术。
21.一肺叶切除。
22.肺功能轻度损伤。
二、七级伤残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伤残鉴定流程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伤残鉴定流程如下: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
5.重新鉴定,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
6.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