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手续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法律快车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什么
1.建设工程的范围;
2.建设工期。中间交工项目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3.工程质量标准;
4.工程造价;
5.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6.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7.结算方式和支付方式;
8.竣工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
9.质量保证范围和期限;
10.相互合作条款。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形式都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比如黑恶势力,利用欺诈或者胁迫手段承包工程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比如发包人与承包人故意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息,以建筑施工合同转移资金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比如以建筑施工合同为名,实际进行利益输送,进行行贿受贿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修建涉及公共利益工程中双方故意降低质量标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