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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财产保全手续办理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0-28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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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房产财产保全手续办理流程是在诉前申请财产保全是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房产保全需要的条件是情况紧急、必须提供担保、必须有给付内容、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等条件。

  一、房产财产保全手续办理流程

  房产财产保全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诉前财产保全,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申请人应提供担保并且在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诉讼财产保全,由申请人向立案法院申请或法院以职权决定,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和担保材料,担保材料一般包括担保书和财产证明,比如房产证、银行存折、车辆行驶证等,且担保财产的价值应当不低于申请保全的金额,担保财产可以是申请人的,也可以是第三人的。

  二、房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

  房产保全需要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房产财产保全

  三、房屋保全后能过户吗

  法律快车提醒你,在人民法院作出保全决定并且已经送达保全执行通知书后,不能办理过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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