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期宣判是多久宣判
定期宣判一般应当在定期宣判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应超过一个半月视为正常和合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1.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
2.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3.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4.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二、定期宣判和当庭宣判有什么区别
二者的区别就在于宣判时间的不同。
法律快车提醒您,当庭宣判一般都是法官在庭审前或者庭审过程中对于案件结果已经有了基本的结论了,庭审完毕之后进一步予以确定,因此当即即可宣判。而定期宣判是法官可能还需要再研究一下案件具体案情或者个别法律问题,或者需要时间撰写裁判文书,所以告诉双方当事人一个确定的时间,到那天宣判。
三、定期宣判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依法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