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应对租赁合同违约的情况
应对租赁合同违约的情况是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强制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定金责任、违约金责任(违约罚款)等。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九条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赁合同办理都需要什么证件
租赁合同办理都需要的证件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社员房屋使用证;
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3.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
三、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是指权益受损的一方,向法院主张权利的时间期限,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时间,最长为二十年的时间,诉讼时效由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