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7-13 00:26
人浏览
导读: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的区别在于适用范围、规则作用、规则内容以及规定方式的不同。其中,最惠国待遇一般适用于经济贸易领域,而国民待遇则适用于物权、债权、婚姻家庭等民事关系方面。

  一、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如下:

  1.最惠国待遇必须由条约规定,而不能由国内立法规定;国民待遇既可以在国内立法中也可以在国际条约中规定。

  2.最惠国待遇的受惠国可以根据最惠国条款的规定,自动取得与第三国同等的待遇,无须再与施惠国订立新条约或再作请求;国民待遇不涉及第三方,而且需要在法律或条约中明确规定。

  3.最惠国待遇的适用范围一般限制在经济贸易领域, 通过自然人、法人、货物、商船等所享受的待遇表现出来;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一般是在物权、债权、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等民事关系方面。

  4.最惠国待遇的作用是保证在内国的有关各外国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权利地位平等,从而排除或 防止某一外国的公民和法人的权利地位低于第三国公民或法人;国民待遇是以内国人的待遇为标准,作用是使在内国的外国人在某些领域与内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相同。

  二、最惠国待遇的概念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最惠国待遇是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中常用的一项制度,是国与国之间贸易条约和协定的法律待遇条款,在进出口贸易、税收、通航等方面互相给予优惠利益、提供必要的方便、享受某些特权等方面的一项制度,又称“无歧视待遇”。它通常指的是缔约国双方在通商、航海、关税、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相互给予的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或豁免待遇。条约中规定这种待遇的条文称“最惠国条款”。

片面共犯

  三、最惠国待遇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最惠国待遇的适用范围一般包括如下:

  1.进口、出口、过境商品的关税及其他捐税;

  2.商品进出口、过境、存储、转运方面的海关规则、手续和费用;

  3.进口和出口许可证的发放及其他限制措施;

  4.船舶驶入和停泊时的各种税收、费用和手续;

  5.自然人和法人的法律地位、移民、投资、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及铁路运输方面的待遇;

  6.外汇管制方面。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