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民待遇是什么意思
国民待遇又称平等待遇,具体指一个国家给予在其国境内的外国公民、企业和商船民事权利方面与其国内公民、企业、商船一样享有同等的待遇,即专指外国自然人、法人、商船等在民商事方面而非政治方面的待遇。它通过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加以规定,为各国普遍确认和接受。从理论上讲,依照规定赋予外国人和本国人之间在民商事权利方面地位上的平等,可以防止对外国人实行不公平的歧视性做法。
值得注意的是,赋予外国人在民事实体权利方面完全等同,只是法律意义上的大致平等,其限制是极为严格的,也体现了对等互惠的原则。依条约、国内立法在对等互惠基础上给予的国民待遇,在许多国家间的贸易条约及国内立法中都有表现。
二、国民待遇的特征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当今国民待遇的主要特点有:
1.原则上要求互惠,但并非一定以条约和法律上的规定为条件,因而多用对等原则加以制约;
2.外国人享有与内国人平等的法律地位,是就一般原则而言的,并非在具体的民事权利享有上完全一样;
3.国民待遇的范围,有时还在条约中作出具体的规定和限制。
三、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的区别
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的区别:
1.最惠国待遇必须由条约规定,而不能由国内立法规定;国民待遇既可以在国内立法中可以在国际条约中规定。
2.最惠国待遇的受惠国可以根据最惠国条款的规定,自动取得与第三国同等的待遇,无须再与施惠国订立新条约或再做请求;国民待遇不涉及第三方,而且需要在法律或条约中明确规定。
3.最惠国待遇的使用范围一般限制在经济贸易领域,通过自然人、法人、货物、商船等所享受的待遇表现出来;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一般是在物权、债权、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等民事关系方面。
4.最惠国待遇的作用是保证在内国的有关各外国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权利地位平等,从而排除或防止某一外国的公民和法人的权利地位地狱第三国公民或法人;国民待遇是以内活人的待遇为标准,作用是使在内国的外国人在某些领域与内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