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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结婚需要准备些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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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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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军人结婚需要准备的证件一般是军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双方的彩色合照。特殊情况下还需携带离婚证原件或是离婚判决书,丧偶的还应有原配偶死亡证明。

  一、军人结婚需要准备些什么证件

  1.户口本;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参考);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特殊情况加带:

  1.离过婚的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二、军人结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非军人方)。

  (2)居民身分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3)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就其婚姻状况进行签字声明)。

  所谓婚姻状况,是指当事人属于未婚、离婚,还是丧偶等情况。如果是离过婚的人申请结婚登记,还应出示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自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所有这些,都是申请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审查中如发现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是未达到定结婚年龄的。二是非自愿结婚的。三是已有配偶的。四是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是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3.登记。经过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即确立夫妻关系。

  三、和军人结婚政审女方什么

  在结婚前需要对非军人一方做政治审查。和军人结婚需要政审女方家庭情况,包括家庭出身,家庭成员中有无违法乱纪行为、思想政治情况、工作情况、民族、国籍、身体状况等。法律快车提醒您,军婚政审要先由男方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到团级政治处领取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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