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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的八种情形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1-0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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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连带责任的八种情形意思包括了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等情形。不真正连带责任和真正连带责任区别在于两者的产生原因不同、存在的目的不同等。

  一、连带责任的八种情形是什么意思

  连带责任的八种情形意思如下:

  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2.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

  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6.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

  7.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

  8.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

  二、不真正连带责任和真正连带责任区别

  1.产生的原因不同。不真正连带债务基于不同的原因产生,是各个独立的债务,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独立存在;而连带债务通常基于共同的原因而产生,如基于共同侵权行为而产生。

  2.存在的目的不同。连带债务是多个债务人依其意思或法律规定,为了共同的目的而结合起来,各个债务都是为了达到此共同目的的手段;而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债务人之间没有共同的目的,主观上也无联系,给付内容相同纯粹出于偶然的巧合。可以说,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构成并不需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是在具体的案件中由法院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来决定。

  3.数个债务人的给付内容相同。在不真正连带责任中,当一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以后,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亦因此消灭。具体到某一个债务人清偿完毕后,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追偿,视谁为最终的责任承担者而定。而真正的连带责任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追偿应当承担的份额。

  三、连带责任的担保期限是多少年的

  连带责任的担保期限是6个月的时间。

  法律快车提醒您,《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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