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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购买前需要查证清楚的信息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2-06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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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房屋购买前需要查证清楚的信息包括有房屋过户手续是否齐、产权是否明确、房屋的质量是否合格、物业管理费用是否存在拖欠情况、房屋是否处于被限制交易的状态等。

  一、房屋购买前需要查证清楚的信息有哪些

  购房前应调查了解以下情况:

  1.调查是否经共有人、承租人、抵押权人同意;

  2.审核房屋手续是否齐全、产权是否明确;

  3.注意合同约定尤其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是否明确;

  4.了解房屋质量是否真实;

  5.查看物管费用是否有拖欠;

  6.明确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购房合同逾期未备案会不会无效

  由于商品房买卖市场的火爆,全国各地的房产局相关部门都对商品房预售进行看进一步的管辖约束,禁止一些违法的交易,对网上签约、备案等流程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

  根据房产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发商不得将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房源对外销售,对于网签合同逾期20天未备案的,将恢复为原可售状态。对于未能严格执行规定的开发企业,将责令整改,或暂停网上签约资格并将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信用档案。

  三、解除购房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能解除购房合同的条件有:

  1.买受人和出卖人协商一致解除;

  2.购房合同因不可抗力在事实上无法履行;

  3.出卖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合同因此不能履行;

  4.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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