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房产证离婚后该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2-13 10:03
人浏览
导读:离婚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的,双方协商分割,房产分割给一方的,另一方需配合办理房产证的过户登记。离婚房产纠纷的审理期限一般是6个月,采用简易程序的只需要3个月。

  一、房产证离婚后该如何处理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市场价值计算,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并不是意味着婚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而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人民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二、离婚房产纠纷的审理期限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产纠纷官司的时间一般在六个月左右。一般情况下,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需要在七日内立案。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审理时间是在三个月内,普通程序为六个月作出一审判决。如果一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

  三、夫妻名下房产过户一方费用

  夫妻名下房产过户一方费用是工本费。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单方名下房产过户给对方的,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办理,共有财产变更免税。

  根据《契税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等等。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