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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调解书对方不执行怎么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8-11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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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劳动仲裁调解书对方不执行可以在劳动仲裁调解书生效后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劳动仲裁调解书需要写明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调解的具体事项、调解达成的一致意见、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等。

  一、劳动仲裁调解书对方不执行怎么办理

  劳动纠纷调解后不执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 调解协议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五十一条 生效调解书、裁决书的执行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二、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效力如何认定

  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效力如下认定:

  劳动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仲裁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

  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三、劳动仲裁调解书怎么书写

  劳动仲裁调解书的写法如下:

  1.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等具体信息;

  2.写明调解的具体事项以及其他要求;

  3.写明相关的赔偿要求以及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4.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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