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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羁押人员前需要获取哪些资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1-30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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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律师会见羁押人员前需要获取的资料包括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以及《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律师执业证以及犯罪嫌疑人授权委托书等。

  一、律师会见羁押人员前需要获取哪些资料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必须携带的材料是:

  1.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2.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3.律师执业证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

  二、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的阶段有哪些

  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阶段有:

  1.侦查阶段: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拘留或逮捕。律师可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被拘留或逮捕)之日起,申请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罪名和案件情况,提供律意见,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

  2.审查起诉阶段:此阶段,犯罪嫌疑人已经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律师可申请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向检察机关提出无罪、罪轻、免予刑事起诉、减轻刑事处罚的相关法律意见。

  3.审判阶段:律师可为被告人提供辩护服务,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会见被告人,调查和收集证据,参加法庭审理,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

  三、律师会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律师会见当事人注意事项有:

  1.防止泄露案卷材料及其他依法不应公开的信息;

  2.不能带非律师参加会见,绝不能带当事人家属参加会见;

  3.不能向当事人传递监管场所禁止的各种信息、物品;

  4.不能为当事人传递任何案件线索,包括检举揭发犯罪的立功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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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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