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事会应该承担哪些职责
1.检查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查阅账簿和其它会计资料,并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总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可以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帮助复审;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8.监事会主席或监事代表列席董事会会议;
9.监事不得兼任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10.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及方案的检查、监督。
二、监事会多久开一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召开的规定具体如下:
1.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3.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4.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5.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监事会组成人员有多少
法律快车提醒您,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