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事会有哪些职责和权限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职责和权限如下: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8.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二、什么是监事会
法律快车提醒您,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对公司业务和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的机构。它是公司的常设机构。监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会不参与公司的具体业务活动,也不干预董事会正常行使职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
三、监事会成员怎么产生
监事会成员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除两个以上国有股东外,可以有职工董事,监事会一定要有职工监事)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