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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姓氏能否更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2-07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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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离婚后孩子的姓氏能够更改。如果孩子尚未成年的,更改姓名时必须得到父母双方的同意;如果孩子已经成年的,则可以自行决定姓氏的更改。当事人更改姓名的,需要本人持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一、离婚后孩子的姓氏能否更改

  离婚之后小孩可以更改姓氏,但未成年孩子改姓必须得到父母双方的同意;已满十八周岁的孩子可以自行决定随父姓还是随母姓。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有关证明、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市、县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缴交相片换领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二、离婚后如何使孩子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后使孩子的权益得到保护的方法:

  1.判决抚养权归属时听取子女意见。

  2.父母双方积极履行探望权,履行父母抚养义务。

  3.提供法定的抚养费数额,保证子女健康成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孩子抚养费支付到多少岁合适

  原则上,抚养费支付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关于抚育费的给付期限具体分为下列三种期限:

  1.无条件给付期限。一般指从子女出生到18周岁为止。

  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

  (1)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2)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

  (3)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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