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出现争议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解决
发生争议有四种解决方式: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协调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原则下解决争议的方式;仲裁是指争议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给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民事诉讼就其本质而言,是国家强制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是权利主体凭借国家力量维护其民事权益的司法程序。
二、民事调解流程包括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民事调解程序如下:
1.受理纠纷。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及时调解;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及时调解。
2.调查分析,受理纠纷,要迅速查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和争议焦点,及时判明纠纷性质,是非曲直,进行研究分析。
3.调解,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议。
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程序是: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