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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被定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2-21 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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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交通肇事逃逸的定义是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交通肇事逃逸全责保险赔偿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必要费用。

  一、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被定义

  交通肇事逃逸的定义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了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逃逸是指逃避救助被害人的义务,一般来说,只要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不救助被害人的,就可以认定为逃逸。

  二、交通肇事逃逸全责保险怎么赔

  交通肇事逃逸全责保险的赔偿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三、交通肇事逃逸扣车扣多久

  交通肇事逃逸扣车扣5天,需要鉴定的有可能是20天,最长不超过60天。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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