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宣布破产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宣布破产债务的处理是首先,进行破产清算,计算出全部财产,以及全部债务。然后,以公司全部财产为限,按照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社会保险、补偿金,优于税费以及除前述以外的其他社会保险费,优于普通债权的顺序进行清偿。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司破产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破产申请书;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资产负债表等有关会计报表;
8.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9.债权清册,应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10.债务清册,应列明债权人的名称、住所、债权人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和偿还情况;
11.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2.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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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破产结算要多久
公司破产结算需要一年,具体时间由实际情况决定。法院依法宣告公司破产后,管理人应当清偿公司债务,分配破产财产。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