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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的抵销权和民法的抵销权的不同之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8-07-19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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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上的抵消权,在我国《破产法》第33条是这样规定的:“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清算前抵消。”根据这一权利,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无论是否已到清偿期限,无论债务标的、给付种类、品质是否相同,均可在破产分配完成之前相互抵消。

破产法的抵销权和民法的抵销权的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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