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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期限如何去规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1-11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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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交通事故调解期限的规定是,如果当事人需要调解的,应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的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的申请。如果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制作调解书。

  一、交通事故调解期限如何去规定的

  交通事故调解期限:

  自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并且当事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的调解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二、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调解程序是什么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

  6.确定赔偿方式;

  7.交通事故调解书。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

  8.调解终结。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结调解。

  三、交通事故不接受调解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交通事故不接受调解,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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