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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鉴定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9-17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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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医疗损害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为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鉴定申请。如果患者死亡的,则死者家属应该在患者死亡后或者收到尸检报告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一、医疗损害鉴定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医疗损害鉴定的期限如下: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医疗事故鉴定证据需要哪些

  1.医疗机构要提交的材料:

  (1)书面陈述或答辩;

  (2)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资料原件;

  (3)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4)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5)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6)与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资料。

  (7)建有门诊、急诊病历档案的医疗机构还要提交患者的门(急)诊病历。

  2.患方要提交的材料:

  (1)书面陈述材料;

  (2)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患者要提供门诊病历资料;

  (3)其他患方认为对己方有利、能证明医方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的。

  三、医疗纠纷鉴定机构有哪些部门

  法律快车提醒您,负责医疗事故的鉴定部门有: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鉴定可以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

  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共同设立。专家库应当包含医学、法学、法医学等领域的专家。聘请专家进入专家库,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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