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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需不需要通知其他股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9-21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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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是不需要通知其他股东的,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如果是要转让股份的,必须要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方式进行。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需不需要通知其他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所以不需要通知。但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股权转让自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本质属性,也是股东权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提醒您,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处理。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当事人事后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申请仲裁。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因确认股东资格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股权转让前的债务由谁承担

  1.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对外负债的承担,转让前后的公司债务都应由公司对外承担。

  鉴于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法律规定,股东作为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并不会减少公司财产,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存在。

  对债权人而言,目标公司是承债主体和清偿主体,独立于股东而依法承担债务,与股东的股权转让不构成相互制约。通俗的讲,不管股东是否转让股权,公司的负债都是由公司自行承担,与股东无涉,与股权转让与否无涉。

  2.股权转让过程中,出让方有如实充分披露公司债务的义务。

  虽然公司债务与股权转让不构成相互制约,但在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应当本着诚信的原则,区分公司债务的不同情形,作出合法合理的处置。出让方负有告知义务,应当充分如实披露目标公司债务的相关信息,让受让方充分预判风险,作出受让与否及合理价值判断的选择。

  对于出让方故意隐瞒真相,没有真实、全面地向受让方批露既有负债或潜在负债的,属于违反信息批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出让方有关公司债务的陈述与保证义务,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股权转让过程中,受让方应当注意与出让方明确约定债务分担问题。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受让方仍应十分重视与出让方明确约定公司债务分担问题。一旦发生此类纠纷,股权转让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将成为受让方追偿的制胜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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