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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违建后土地归属权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9-22 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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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拆除违建后土地归属权是国家、或者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发现违建后执法机关会进行立案审批,确认是违建之后有关部门会制作限期拆除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没有自行拆除的会被强制拆除。

  一、拆除违建后土地归属权如何处理

  违建拆除后土地归属于国家、或者是集体经济组织。违建强拆后土地还是归土地使用权人,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是:

  1.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5.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6.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二、国土部门如何依法强拆违法建筑

  第一步:发现违建。可以是执法机关自己发现,也可以有人或者单位举报发现;

  第二步:立案审批。执法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立案调查的,进行立案审批,该程序是内部程序;

  第三步:调查是否有相关规划手续,询问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

  第四步:制作限期拆除决定书,并送达。若是未找到违建所有人则通过公告送达;

  第五步:限拆期限届满未自行拆除的,等诉期6个月;

  第六步:催告当事人履行拆除义务,催告期10个工作日;

  第七步:执法机关制作强制拆除决定书并送达;

  第八步:实施强制拆除前进行公告;

  第九步:实施强制拆除。

  三、违建拆除是否有合法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没有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法律快车提醒您,只有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才应当给予补偿。在拆除违章建筑时虽然不给予补偿,但对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要给予补偿,因为违章建筑物建造人对违章建筑物的构筑材料享有所有权,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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