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受让债权连带责任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2-31 10:20
人浏览
导读:受让债权连带责任的意思是,债务转让给第三方时,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受让人也应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就是由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对共同债务,承担全部或是部分的偿还责任。

  一、受让债权连带责任什么意思

  民典规定,债务转让给第三方的,由第三方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如果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受让人同样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是“民事责任”的一种,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二、连带责任的构成条件

  1.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连带之债是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连带之债是指以同一给付为标的,各债权人或各债务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多数人之债,其中数个债务人连带承担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债务,称为连带债务。

  2.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连带责任是以债的关系为前提的,没有债的关系,就无民事责任可言,更谈不上承担连带责任。在代理关系中,某两方当事人共同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由此便与受害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

  3.连带责任所指向的债必须不可分。不可分有性质不可分和意思不可分,性质不可分是指给付在性质上不可分割,如分割就会损害其价值;意思不可分是指给付在性质上虽属可分,但依当事人意思而定为不可分。

  4.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连带责任的客体是指连带民事责任人承担义务的对象。该客体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相比,其外延显得单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是指物、行为、智力成果和其他一些权益。

  5.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

  三、债权受让人的权利是什么

  债权转让时,债权人的从权利一并转让给受让人,而从权利一般是指担保权、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代位权等权利。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