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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债务人应该准备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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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1 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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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借钱不还债务人应该准备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等相关材料。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法院审理借钱不还纠纷的诉讼适用简易程序的话,一般3个月内结案。

  一、借钱不还债务人应该准备什么材料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等;

  3.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等。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借钱不还纠纷起诉后法院多久判决

  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

  法律快车提醒您,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在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对借钱不还的申请强制执行流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法律快车提醒您,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法律快车提醒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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