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是否可以由一人出售
夫妻双方共同买的房,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出卖。夫妻共同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支配权和处理权。在未取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将共有房屋出卖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后如何过户
法律快车提醒您,涉及需要办理离婚房产过户的,一般有以下程序: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
5.取证;
6.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夫妻处理共同财产的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