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包合同是否能有效约束各方当事人
转包合同不是一定是无效的。当转包合同符合双方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时,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转包合同无效如何处理工程款结算问题
因工程转包发生纠纷,工程转包合同被依法认定为无效时,承包人不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也不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人工费、管理费等成本支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转包合同无效,当事人应当相互返还各自财产。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非法转包合同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非法转包合同无效的后果如下:
1.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行为人应当返还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
3.对转包合同无效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以致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