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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缺乏工伤保险员工遭受意外伤害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2-06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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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单位缺乏工伤保险员工遭受意外伤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的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一般是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需要用人单位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一、单位缺乏工伤保险员工遭受意外伤害怎么办

  单位没有工伤保险,出了工伤用人单位需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

  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够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工伤保险是员工个人缴纳吗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缴纳工伤保险的详细步骤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企业的工伤保险缴纳流程是:

  1.缴费单位在每月1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应缴纳数额。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缴费单位报送报申报表和有关材料。

  3.缴费单位必须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的3日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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