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期租赁土地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土地签长期租赁合同有效,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当事人每次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土地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的租赁期限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如何解决集体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集体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
1.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请求支持自己的诉求;
3.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或在人民法院调解下解决合同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
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三、土地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法律快车提醒您,土地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为: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