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包土地纠纷如何处理要找哪个部门
土地承包纠纷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如果是权属争议,则属于行政案件;如果是承包合同纠纷、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那么就是民事案件。
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1.承包合同纠纷;
2.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3.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4.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5.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法律快车提醒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承包土地合同:
1.承包人人和发包人协商同意,承包人自愿放弃承包土地,不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
2.承包人家庭成员全部迁出或者主要劳动力迁出,转入城市或者其他村庄,户籍也迁出;
3.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承包人承包的土地全部征用或者批准占用;
4.承包人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闲置或者抛弃耕地两年以上的,发包人有权收回耕地,解除合同;
5.由于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承包土地受到严重破坏,承包土地合同无法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