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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是否要求加班工资是自愿加班的关键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9-04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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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员工如果没有要求加班工资的,则是会被算作自愿加班,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单位强迫员工不主张工资的,则该加班不算是自愿加班,应当要由单位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一、员工是否要求加班工资是自愿加班的关键问题

  如果劳动者自愿加班应被视为劳动者对自己休息权的主动放弃,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但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潜规则,员工迫不得已提出主动加班的,一般司法实践也认定为加班单位需支付加班费。

  二、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三、每天加班不得超过多少小时

  法律快车提醒您,每天加班不得超过的时间需要具体分析:

  1.每天加班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小时;

  2.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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