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头协议租房定金是否需要依据法律规定退还
《民法典》没有规定定金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因此口头约定的定金在实际交付后成立生效,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反悔;不租房了,定金不予退还,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反悔,不把房租给对方,应当双倍退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押金和定金的区别是什么
1.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而对于押金,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2.押金能够担保物权,定金只能担保债权,不能够担保物权;
3.定金在收取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时,有双倍返还的后果,而押金一般没有该后果。
三、定金的特征
法律快车提醒您,定金的特征有如下几点: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