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证明怎么开才有法律效力
工资证明如果是由用人单位依法开具的,并且内容真实合法的,加盖公司的印章后,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劳动者需要用人单位提供工资证明的,可向单位提出请求,由单位根据真实的工资情况作出证明。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二、单位工资证明内容
单位工资证明内容如下:
1.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2.劳动者姓名、身份证;
3.劳动者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4.工资组成部分及各部分的具体金额等。
三、工资证明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资证明可以用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法律规定,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时候,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可以作为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因此,如果有劳动合同的,用劳动合同,没有的,则可以使用工资记录。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参考以下因素: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