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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1-08 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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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有,商业秘密具备秘密性,即不给大众所知悉;商业秘密能够为拥有商业秘密的人创造出经济价值,即具备实用性;拥有商业秘密的人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

  一、了解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

  2.实用性。指商业秘密的客观有用性,即通过运用商业秘密可以为所有人创造出经济上的价值,具有确定的实用性,是实现商业秘密价值性的必然要求。一项商业秘密必须能够用于制造或者使用才能为其持有人带来经济利益。

  3.采取了保密措施(保密性)。指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从而使一般人不易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该要件强调的权利人的保密行为,而不是保密的结果。

  二、商业秘密的具体范围

  商业秘密的范围很广,任何与社会竞争和经济利益有关的,都可能构成商业秘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把它表述为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为了便于人们对并不熟悉的商业秘密的内涵有着更具体的认识,现将国内外立法、判例及著作述及的商业秘密归纳如下:

  1.产品。

  2.配方。

  3.工艺程序。

  4.改进的机器设备。

  5.图纸。

  6.研究开发的文件。

  7.客户情报。

  三、可能成为商业秘密犯罪对象的人

  1.企业的厂长、经理和其他管理员、企业的职工或临时雇佣工等;

  2.现已离退休或转调的原企业的人员;

  3.受委托并因而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如律师、专利代理人、经济顾问等;

  4.对企业有监督、检查、调查和管理权的人,例如审计人员、税务人员、主管行政机关人员、工商管理人员等;

  法律快车提醒您,除上述四种人员可能因披露商业秘密而成为主体要件外,其他任何人员均可能因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而成为该罪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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