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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终止合同后的赔偿问题应该遵循什么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0-28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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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公司终止合同后的赔偿问题应该遵循合理预见原则和减轻损害原则,公司依法终止合同的,应当按照工龄进行经济补偿,如一年工龄发放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劳动合同终止发生纠纷的仲裁时效为一年。

  一、公司终止合同后的赔偿问题应该遵循什么原则

  在法律规定中,赔偿损失是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赔偿损失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合理预见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对非违约方的有力保护,但从民法的基本原则出发,应将这种损害赔偿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2.减轻损害原则。也叫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原则,是指在一方违约并造成损害后,受害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损害的扩大,否则,受害人应对扩大部分的损害负责,违约方此时也有权请求从损害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可避免的损害部分。

  二、公司终止合同如何赔偿呢

  1.公司依法解除合同,则按照工龄来进行一个经济补偿。那么有一年工龄就发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员工工龄12年以上,最多发12个月工资。如果员工的工龄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之内没有超过一年,那么就发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也就是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员工的工龄在六个月以下,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工龄计算,半年工龄就是给他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是第一种情况。

  2.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动法的规定,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就要按这个员工应当得到的经济补偿的两倍来支付赔偿金。

  3.员工违法则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因员工违法或者是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所以员工无法拿到赔偿。

  三、公司终止合同纠纷的仲裁时效是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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