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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过户房子需要什么证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9-09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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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农村过户房子一般需要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及契税完税凭证等相关证件。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房屋过户费用一般包含交易手续服务费、土地收益金以及核档费等相关费用。

  一、农村过户房子需要什么证件

  房子过户需要的证件如下: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赠与合同(原件留存);

  5.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

  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二、房屋过户费用包含哪些项目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宗。

  5.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三、房屋无法过户怎么解决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屋无法过户的解决方式是购房者不知情的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售房者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房屋应当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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