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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员工工伤保险待遇是如何确定和发放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7-31 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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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江苏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的确定和发放是需要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条例项目进行支付的。意外伤害和工伤保险的区别在于两者的强制性不同、受益人不同、赔付比例不同等。

  一、江苏员工工伤保险待遇是如何确定和发放的

  江苏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确定和发放是如果单位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则对于符合工伤保险条例项目和标准的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员工或单位的申请,依法发放给员工;如果单位未为员工投保的,则相关费用由单位发放给员工;如果单位拒不发放的,则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二、意外伤害和工伤保险有什么区别

  1.强制性。工伤险属于国家强制要求企业缴纳的,意外险选择性缴纳。企业不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则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2.受益人不同。工伤险的受益人是企业和员工,意外险的受益人只有个人。

  3.赔付比例不同。工伤险的赔付不仅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出现工亡还会有丧葬补助金、工亡补助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意外险的赔付,比例比较少,而且条款严格,限制较多。

  4.解决问题的程度不同。出现工伤后,用工伤险解决不会再有纠纷。在通过意外险报销以后,劳动者还是可以向劳动局和法院起诉要求企业赔偿。意外险只是企业对员工的一种福利性保险。

  5.赔付机构不同。工伤险的赔付是由劳动局赔付。意外险的赔付由保险公司赔付。

  6.缴费方式不同。工伤险是按月交给劳动局。而且缴纳工伤险的人员可以按月替换。意外险都是按年交给保险公司。

  三、工伤保险赔偿需要承担哪些费用

  工伤保险赔偿需要承担的费用有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辅助器具费;以及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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