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夫妻离婚时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1-09 10:57
人浏览
导读:夫妻离婚时要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具体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过错方的负担能力;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的严重程度;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等。

  一、夫妻离婚时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会根据以下几个因素确定:

  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是否是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的过错;

  2.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是物理上的伤害还是心理上的伤害;

  3.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

  4.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5.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6.过错方的具体情况以及事后态度;

  7.其他情况。

  二、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额的原则

  法律快车提醒您,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额,应当坚持考虑如下四个原则:

  1.适当考虑经济补偿的原则,就经济补偿是必须的,但它并非是无限量的。

  2.适当考虑以精神抚慰为主、物质补偿为辅的原则,就这种损害赔偿主要是基于抚慰无过错方的精神受伤害、受打击而设立的,因此,物质赔偿只是一咱辅助的作用。

  3.适当考虑以精神赔偿数额有所限制的原则,即使是以精神抚慰为主,但其精神赔偿也不是没有限量的,应当有所限制。

  4.适当赋予法官对精神赔偿额裁决的自由裁量权的原则,就每一件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例来讲,都会因人因地区及因伤害程度的不同而迥异,因此,赋予法官在此方面的自由裁量权是非常必要的。

  三、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是

  1.精神痛苦的赔偿

  精神痛苦是纯粹精神利益的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财产损害。这种损害是无形的,无法用金钱衡量。但是,财产补偿可以成为满足受害人人身及精神需要的物质手段。通过金钱补偿,可平复受害人精神创伤,慰籍其感情,通过改变受害人的外环境而克服其内环境即心理、生理以及精神利益损害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恢复身心健康。适用抚慰金安抚受害方,是一有效减轻和解决精神痛苦的方法。

  2.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

  配偶精神利益损害主要指由精神利益受损所引起的直接财产损失。直接的财产损失包括配偶的人格权和身份权被侵害以后,身体健康相应地受影响或伤害,因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如精神遭受创伤致使无法工作而影响或失去工资收益;或致病需要医治等等。这些直接财产损失属于过错方赔偿的范围。配偶精神利益损害也包括由精神利益损害所引起的间接财产损失,例如,配偶身份解除使得无过错方配偶会失去原以配偶身份预期可得的财产利益。除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之外,配偶精神利益损害还应包括纯粹的精神利益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的非财产因素的损害。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