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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类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0-31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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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协议、招标以及拍卖。在司法实践当中,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在按照平等、自愿等原则的前提下进行订立的。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类型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

  1.协议出让

  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土地所有者的代表,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2.招标出让

  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发出投标邀请,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以书面形式投标,择优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土地出让方式。

  3.拍卖出让

  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意受让人到场,就拟出让地块公开叫价竞投,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出让方式。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谁签订

  法律快车提醒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三、出让土地使用权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吗

  需要。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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