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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试用期不合格需要提前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7-22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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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通知试用期不合格的需要提前三天的时间,并且需要列举材料事实证明试用期内试用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是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那么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一、通知试用期不合格需要提前多久

  试用期不合格应当提前三天通知员工,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列举材料事实,证明试用期内试用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然后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等离职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几个月

  法律快车提醒您,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几个月需要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试用期离职工资是什么时候发放

  劳动者在试用期离职,工资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发,并且公司应当一次性发给劳动者。如果公司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则补偿金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发。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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