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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将交通事故交由他人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6-27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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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将交通事故交由他人处理的。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交通事故中各方责任的界定方式是根据当事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大小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的。

  一、能否将交通事故交由他人处理

  交通事故可以委托他人处理。

  如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造成人身伤亡的需要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二、交通事故责任如何界定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事故当事人根据其作用大小以及过错程度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交通事故的责任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的。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三、交通事故车辆扣押会持续多长时间

  法律快车提醒您,正常的事故车辆被扣留的时间应该为30天以内,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至40天。

  这个时限仅仅是针对事故车辆而言的,如果事故车辆还存在无牌、无证、达到报废标准或者未投保强制保险等其他违法行为,则应该按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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