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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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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0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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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可以提起上诉。在实践中,如果管辖权的异议成立的,一般会裁定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管辖权的异议不成立的,将会被裁定驳回。

  一、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应如何处理

  管辖权有异议被驳回可以提起上诉,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管辖权异议上诉后是不是不开庭

  法律快车提醒您,管辖权异议上诉后不一定不开庭。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三、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后多久开庭

  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法律规定了二审的审理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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